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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其他用户占用空域?在飞行管理上有更高优先权的用户使用空域,民航机就得暂时避让,就像在马路上,有警车、消防车、救护车通行,其它车辆就得避让。
机场空域包括飞机沿规定的飞行程序进行起飞着陆所涉及的空间及供等待着陆用的等待空域。机场周围应配有足够的空间,以确保飞机起降安全。
2007年10月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规定:
“空域的划设应当考虑国家安全、飞行需要、飞行管制能力和通信、导航、雷达设施建设以及机场分布、环境保护等因素。空域通常划分为机场飞行空域、航路、航线、空中禁区、空中限制区和空中危险区等。空域管理和飞行任务需要的,可以划设空中走廊、空中放油区和临时飞行空域。”
“机场飞行空域应当划设在航路和空中走廊以外。仪表(云中)飞行空域的边界距离航路、空中走廊以及其他空域的边界,均不得小于10公里。
机场飞行空域通常包括驾驶术(特技、编队、仪表)飞行空域、科研试飞飞行空域、射击飞行空域、低空飞行空域、超低空飞行空域、海上飞行空域、夜间飞行空域和等待空域等。等待空域通常划设在导航台上空;飞行活动频繁的机场,可以在机场附近上空划设。
等待空域的最低高度层,距离地面最高障碍物的真实高度不得小于600米。8400米以下,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400米至8900米隔5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8900米至12500米,每隔3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
12500米以上,每隔600米为一个等待高度层。机场飞行空域的划设,由驻机场航空单位提出方案,报所在地区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航空单位或者军区空军批准。相邻机场之间飞行空域可以相互调整使用。”